哪有代办劳务工程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劳务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在其承揽工程中,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代办劳务工程分包资质金岛商务比较专业.
建筑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都可以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无资质等级的劳务单位)
例如: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后,自己采购材料,再请乙劳务单位再找工人进行施工,但仍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劳务分包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劳务公司不得将承揽的劳务分包给其他企业。
这儿要区分转包和分包的区别。分包,指承包商在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方,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而受让人则成为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转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筑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总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转包是部分项目;转包,既可以是劳务,也可以是部分项目。而且劳务分包并不是转包。
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对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转包,劳务分包仅指工程劳务分包。如进行转包,转包人应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交给转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和劳务作业任务;而转包人则只将承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转包给转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种非法行为,而劳务分包是合法的,法律对此并不禁止。如前所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开展的劳务分包活动合法有效,与转包行为不同,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分包双方对由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由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不由发包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自谋职业。
自负盈亏的劳务合同是指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员工原则上由工长招募,员工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工资由企业直接发放。
分散的劳务
零星劳务合同用于临时雇佣的企业,经常为某一工程项目临时招聘工人。
成建制劳务
成体系的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的形式。
对于自带劳务合同,公司将承建的部分工程以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工人的报酬由承包人承担,这一点在承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然而,关键问题在于,该承包商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因此该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改变,不会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的问题。承包商雇佣工人的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商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
对于零散的劳务合同,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应根据其是否具有雇佣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原因是承包商只负责包工费,而且一般从事工程中的单一工种工作,其个人收入与施工利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不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只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属于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都不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