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不分类。
资质标准
1、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施工资质;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经考试或者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相应的专业工程成果。
编者按 根据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取消对现场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在建筑行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级别的指标考核。 承包范围可以承载相应的特殊专业工程施工。
注:特殊工程指未单独设置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体校正平移、结构加固、特殊设备吊装、特殊防雷等工程 .住建部相关文件全文。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最低水平考核的通知 建办市[2018]53号各省、自治区城乡建设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厅(局)和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行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实[2014]159号) , 取消了关于持有工作证的建筑企业最低级别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