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何认定。
施工过程中,劳务争包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需取得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许可,方可承包劳务分包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5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建设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征分别分为若干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分为若干个资质等级。建筑劳务资质没有类别和等级划分。
第11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建设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包括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建筑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
二、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1、自己带劳务。
自负盈亏的劳务合同是指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员工原则上由工长招募,员工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工资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劳务。
零星劳务合同用于临时雇佣的企业,经常为某一工程项目临时招聘工人。
3、劳务成建制。
成体系的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