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大家对于四级资质和暂定级资质有点蒙圈。借此机会以北京地区为例详细描述一下,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容易产生混淆的地方和不同之处。 为了彻底弄清楚这两个概念,我们先看看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的相同之处。
一、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共同点
1、人员专业和人员数量一样。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专业职称人员数量相同,而且对职称人员的专业要求也是一样的,分别为:会计2名、统计师1名、经济师1名、建筑1名、结构1名、暖通1名、电气1名。
2、所承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一样。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而且可以全国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可承担2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承办单位一样。房地产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都是由北京市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审批。详见北京市各区房地产资质承办单位。
4、办理时间大致相同。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法定办结时间大致一致,在北京市范围内均为7-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资质证书。
二、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的区别
1、资质证书不同 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证书不同,
2、经营时间不同 暂定资质针对首次申请新设立的企业,没有时间限制。四级资质必须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才能申请四级资质。
3、资质有效期不同 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有效期不一样。暂定资质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必须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总共可以延期2次;而四级资质的有效期为3年,到期之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4、业绩要求不同 首次申请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没有项目开发的业绩要求,而四级资质必须要求有房屋建筑面积,数量不限,且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销售过程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当然四级资质申请还必须满足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而新办的暂定资质因为是新设立所以没有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和四级资质的区别大致如此。也不是多么复杂的命题。希望能为大家的资质申办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