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分公司的流程,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
注册外资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分公司注册(注册)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合资企业提供合资意向和项目建议)
4.《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交付授权委托书》;
5.投资者的主要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国内外投资者(非自然人)资格审查申报表(投资者无需提供自然人);
7.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8.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工业项目)或项目申请报告(工业项目);
9.章程(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也必须提供合同)国出资多的,必须发行合资协议书
10、董事、经理名单、委任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产生应当符合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据《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员工董事和员工监事的,提交员工民主选举的证明书。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注册外资分公司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原件一式两份);
4.项目申请报告(附大纲供参考,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5.《企业章程》(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合法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如果不提交此项,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必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户提供台湾同胞证明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11.环境部门批准意见要求申请人提前携带投资计划、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申请到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但此批准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新公司邀请专业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定做);
12.有营业场所执行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出租人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其之前行业许可有关的其他文件或文件。
以上注册外企所需资料及详细流程,如有需要可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