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界的每一位设计者,设计作品的著作权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设计作品的归属问题,所以当每一件设计作品出来后,都要及时进行版权登记,这样才不会出问题。
一、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的规定,作者可以自愿登记设计作品,但需出示身份证明和证明材料,表明作品权利归属。
对作品实行自愿登记。无论注册与否,作者或其他版权人依法取得的版权均不受影响。
首先,在版权登记网上申报中心网站,首次使用要用户进行注册,然后用户登陆,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确认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二是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提交版权登记网上申报文件。
三是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时,登记机构会发出报名费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进行网上支付。
四是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申请者缴纳申报费用后,版权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日期内颁发申请书,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款发票。
五是申请文件不符合的,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逾期不补交的,申请视为放弃;如经补交仍不符合版权登记办法的,版权登记机构不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六是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后,取得登记证。
二、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材料。
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表格式为版权登记部门提供的有关版权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版权转让或备案申请备案使用,出示正本和副本是需要的;本合同涉及的作品样本包括产品目录、封面、插图、以及个人创作的作品图片等;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可提交申请人的授权著作权登记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可使用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版权及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可出示权利归属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