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1.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内独立承担3项及以上市政管线设计工作;
2.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配备人员须符合项目招标内容的工作需要,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
4.同意不参加联合体投标;
5.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企业办理入吉备案时,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投标单位需持有投标单位公司所在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