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优缺点,众所周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资本为股份构成的公司,股东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任的企业法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应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特点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不应少于法律规定的数量;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为股东应交付的股票数量;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其资本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任何人在支付股款后均可成为公司股东,不受任何限制;
(5)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但不得被退股;
(6)公司的账目必须向社会公开,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并作出选择;
(7)公司建立和解散的法律程序十分严格,手续复杂。
谈一下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和缺点:
1.好处:
(1)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权操作更为自由;
(2)完全规避公司改制后的净资产出资问题,同时节省相关费用;
2.缺点:
(1)机构设置复杂,需要至少5名董事,其中3名监事(公司法108、117条),董事会、监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股东大会至少一年一次,相关的会议成本要比公司高,需要安置。另外还有一些特别规定,如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的股份转让限制等(公司法141条);
(2)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无需股东同意,如果公司运作不顺或团队不稳定,可能会导致第三方进入。(转让股票的方便既有好处也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