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级资格。
负责各类建筑工程项目设备、线路、管道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非标准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二等资格。
个人承包合同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备、线路、管道安装、10千伏安以下变配电站、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等资格。
个人承包合同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级资格。
能承担各种建筑装饰和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
二等资格。
同时,还可以承担与装饰工程直接配套的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注意:
其它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水、暖、电等非承重墙进行改造。
2.建筑艺术设计职务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
专业承包电子及智能工程。
第一级资格。
能承担各类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等资格。
能承担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
注意:
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它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为制造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本产品、电子材料和其他电子产品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动、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净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分配系统等工程。
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和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测系统工程;自动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系统。
项目;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其它电子系统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信系统;卫星接收和有线电视系统;停机。
车站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和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像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和舞台设施系统;火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电子与智能工程相关的专业职称为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