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股东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非常多,而且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但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许多人更加困惑。因此,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企业股东变更程序注意事项。
步骤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申请,接受审查员初审通过,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现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步骤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除实质性内容外),申请人可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对股东进行变更的申请者,在提交了上述所需资料并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的法人后,本公司的股东资格已经变更。新任股东将取代原股东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企业股东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公司盖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股东或发起人姓名变更证明;
6.企业提交的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变更的证明;
7、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设公司申请变更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上述未注明提交副本的,应当提交原件。递交副本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变更股东程序时,只有在提交的材料上签名与先前提交的工商资料上的签名一致,同时要明确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才能顺利地更改股东的流程,因此必须注意其流程。